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简介

时间:2024-07-0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省太湖办的职责,以及省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省国土厅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利厅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委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简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对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加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的建设,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省生态安全,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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