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 遗产继承存在负债 这些人需按顺序偿还!

时间:2024-06-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之前的文章里,小政和大家讲解了有关遗产继承中的“有限”清偿责任:即继承了多少遗产,就偿还多少被继承人留下的债务。如果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补足差额。这一规定有力地保护了那些对长辈债务毫不知情的无辜子女,避免了他们因长辈的不当借贷行为而背负不公平的经济负担。

《民法典》明确规定 遗产继承存在负债 这些人需按顺序偿还!

但是,如果遗产的实际价值大于负债,且家中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此时该由谁去还债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给我们提供了答案: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仍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那么超出部分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各自继承的遗产比例来偿还债务。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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