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新规 村集体“7不准”原则 保障农民利益不被侵犯!

时间:2024-06-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2024年5月29日起,《宁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正式开始施行了。(之后称为《制度》)

宁夏发布新规 村集体“7不准”原则 保障农民利益不被侵犯!

其中,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确保村集体的财富不被他人乱用,保障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制度》特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了“7不准”:不准设立账外账、不准挪用公款、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拆借资金、不准公款私存。

以上7种行为是导致村集体财务混乱、资金流失的一大主要原因,必须坚决杜绝!对于其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总的来说,“7不准”原则的确立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这不仅有助于保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还能促进村集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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