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倒查 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还给当事人应有的公道!

时间:2024-05-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部分农村地区,由于法律普及程度相对较低,监管工作落实不太到位等原因,一些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对法律理解不够深入、程序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错案的发生。

错案倒查 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还给当事人应有的公道!

但是,这些理由绝不能成为执法者犯错后的“挡箭牌”,做错事就要认罚,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是让人用来练手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是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执法错误问题,导致了错案的发生,就要终身追究其责任。

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警察的责任感,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还可以还给当事人应有的公道,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此,朋友们怎么看呢?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