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 村委会必须依法公开集体财产状况 保障农民权益!

时间:2024-05-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朋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他们能够清晰地了解村里的财务状况,共同监督和参与村子事务。《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不管是村委会、村民小组,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必须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村里集体财产的状况。

《民法典》明确规定 村委会必须依法公开集体财产状况 保障农民权益!

这里包括: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使用方案,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并且,作为该村集体的一员,我们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这意味着,农民朋友们可以对有疑问的账目申请核实,通过行使监督权,促进村务管理的透明化和规范化,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拒绝公开或者公开不真实事项的村委会,朋友们可以去翻看小政之前的文章,或者直接在网上搜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学习,依法解决这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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