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明确:冤案既要重新审理案件又要追究办案责任!

时间:2025-04-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监察法》明确:冤案既要重新审理案件又要追究办案责任!

在农村,土地、邻里纠纷时有发生,要是碰上案子处理不公,证据还被人动手脚,难道只能自认倒霉?当然不是!《监察法》第 61 条就是咱老百姓的“维权利器”,专门治这种歪风邪气!

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来说说“一案双查” 查什么?

这条法律明确规定,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既要重新审理案件,还原事实真相,又要追究相关办案人员和领导的责任,也就是“一案双查”。比如老张的宅基地纠纷案子,对方提交的假合同居然被采纳了,按照“一案双查”,不仅案子得重审,当初审核不严、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也要被调查问责。

对咱农民有啥好处?

在乡村振兴的路上,公平正义是根基。“一案双查”能有效防止个别人员滥用职权,确保每一起涉及农民利益的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不管是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还是邻里矛盾调解,只要觉得处理结果不对劲,都可以对照《监察法》,依法反映问题。

发现问题该咋办?

收集好证据,比如假证据的破绽、不合理的办案流程记录,向当地监察机关反映情况。记住,法律赋予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别因为害怕得罪人就忍气吞声。大家一起监督,才能让乡村法治环境越来越好!

守护乡村公平正义,人人有责!你身边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用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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