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惩治冤假错案办案人员,维护司法公正!

时间:2024-04-2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在个别案件中,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伤害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严厉惩治冤假错案办案人员,维护司法公正!

对此,我国法律明确表示,司法公正绝不容被他人无视,甚至是践踏!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项规定旨在通过严厉的处罚来警示办案人员,促使他们能够依法办案,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小政认为,打击冤假错案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应当共同努力,行使好自己的监督权。只有在保障司法公正、倡导法治精神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让每个人都在公正的司法下获得公平的待遇!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招募乡村振兴调查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发展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