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时间:2024-04-26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全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水平,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德安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加强仲裁体系建设。成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人民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有关部门、农民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代表,委员会聘请仲裁员21人,日常工作机构6人,日常机构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农办有一名调解员,村级成立了调解小组,每个调解小组都有3-4名调解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分工协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德安县每年都组织仲裁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案例分析。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土地仲裁人员业务水平。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设立了仲裁庭、调解室及档案室等固定仲裁场所。制定了《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和《德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工作规范》等管理制度,推动仲裁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各项管理制度全部上墙,形成了组织架构健全、基础设施完备、运行规范高效的仲裁硬件工作设施。

  

  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德安县在处理各种土地纠纷中,通过不断摸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程序:农户间发生了土地承包纠纷后,首先由村调解小组进行初步调解,村调解无效,由乡镇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乡镇多次调解任不能解决,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过从下到上的调解后,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能够得到成功解决。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镇,大纠纷不出县。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4/4/25/art_27777_4859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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