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 主体是他们才合法!

时间:2024-04-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农村的土地征收过程中,确保各个主体的合法性,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不被侵犯的关键。朋友们理解了这个知识点,就能更早地发现违法征收行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接下来,就由小政为大家科普一下,农村土地征收中的主体职责划分吧:

农村土地征收 主体是他们才合法!

1.审批主体:国家征收土地,需要经过严格的用地审批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审批权的只有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这意味着其他机构或单位并不具备审批土地征收的权限。

2.公告主体:公告是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对农民的信息公开和权益保障。根据规定,土地征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包括: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

3.实施主体:在土地调查、评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等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通过以上的科普,相信朋友们对于这个知识点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以便在遇到土地征收问题时,能够准确判断、积极应对。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