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把收到的罚款自己留存,不上交?

时间:2024-03-1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了针对部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截留罚款、不上交国库的问题,国务院在2024年2月9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这一文件的发布,旨在强化罚款收入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罚款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罚款资金的滥用和流失。

行政部门把收到的罚款自己留存,不上交?

文件中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必须要将应当上缴的罚款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罚款资金能够纳入国家财政的统一管理,用于支持国家建设和民生改善,而不是被个别部门或个人私自占用或挪用。

同时,文件还强调了对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私分、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罚款收入。对于发现的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此,小政呼吁社会各界的朋友,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行政制度的公正和透明,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资讯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