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 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时间:2024-03-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始终是法律的重要使命。其中,《民法典第三十五条中就明确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 监护人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可惜的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即便制度设置再好也架不住有人从根本违反。有极个别的监护人不仅没能恪守法律赋予的职责,好好照顾被监护人,反而还利用起了自己监护人的身份,去肆意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严重挑战!

由于被监护人大多是未成年人或是因精神问题等原因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他们往往难以发现问题并主动向社会寻求帮助。因此,为了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小政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身边的弱势群体多一份关心和留意。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有关组织反映情况,帮上他们一把,守护好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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