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明确 信访人要履行这五类义务

时间:2024-03-0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首先,信访人应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信访人作为社会的一员,应当自觉抵制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共同维护新疆的繁荣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明确 信访人要履行这五类义务

其次,信访人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信访是我们表达诉求、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

第三,提出信访事项时,信访人应当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真实、准确的信访信息是解决问题的基础,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误导决策,损害他人权益。

第四,信访人应积极配合各级机关、单位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信访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我们只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才能加快推动问题的解决。

最后,信访人还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国家机密、尊重他人隐私等。

我们每一次的信访行为都代表着公民对法治社会的尊重和维护。因此,小政呼吁大家,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更要牢记自己的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法治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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