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不允许做以下五件事 违者将被严惩!

时间:2024-01-2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监督机构,承担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为了保持这支队伍的纯洁性,确保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国家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五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做出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不允许做以下五件事 违者将被严惩!

1.隐瞒、谎报、不按照规定期限上报重大检举控告信息

2.私存、扣压、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检举控告材料

3.超越权限,擅自处理检举控告材料

4.泄露检举控告人信息或者检举控告内容等,或者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的组织、人员

5.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对于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为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提供便利的行为,将从重处理;对于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纪检监察人员是站在反腐败斗争最前线的勇士,对于自身的行为问题,应当持有高度的自我觉察和自我修正的态度。他们应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自身的不足,以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符合党纪和法律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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