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 老百姓去信访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时间:2024-01-0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信访是国家同百姓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途径,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秉持负责、公正、及时、高效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出现推诿、敷衍、拖延等不良现象!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 老百姓去信访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为此,《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中明确规定,负责受理信访事项的机关、单位如果出现下列3种行为,将会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1、不按照规定登记收到的信访事项的

2、对属于自身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百姓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

以上三种行为不仅侵害到了我们的合法权益,还对整个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和效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进一步影响了大众信访的效果。所以,咱们在发现后一定要向对方的上级机关、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让他受到法律的制裁!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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