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167: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这四点!

时间:2023-07-2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若沉

2023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要满足这四点!

宅地基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个人或家庭在村集体土地上建房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益。由于宅地基的使用权是与建房人的个人身份和家庭关系紧密相连的,所以通常情况下,宅地基的使用权不能脱离建房人而单独转让给其他人。

但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变化可以说得上是日新月异,一天一个样。为了土地资源能够的得到更好的利用,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让的。

1.转让人与被转让人应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转让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取得相应的批准手续。

3.在宅基地转让过程中,要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即宅基地与房屋一并转让。

4.被转让人不能因使用权的转让而导致一户多宅的情况,违反一户一宅政策。

只有满足了以上四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才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大家对于这件事,一定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保障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您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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