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天津市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公示

时间:2022-09-20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组织报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函》(农渔资环函〔2022〕35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了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申报工作。参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经济物种苗种供应单位基本条件》,经初审和专家审核评选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天津市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拟上报农业农村部统一公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委反映。

  电话:88270637;邮箱:snyncwyyglc02@tj.gov.cn;

  

  附件:天津市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209/t20220908_5983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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