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通报第43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卢仕仁在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9月23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我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卢仕仁出席会议,并在会上就农业农村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履职作了讲话。现将卢仕仁同志的讲话刊载,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在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卢仕仁

  (2020年9月23日)

  

  今年3月以来,特别是7月3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多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农业农村系统监管责任,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增量问题上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到8月底,全省有85个县制定了宅基地审批办事指南,818个乡镇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制度,12784个村建立了协管员制度,共审批农民申请宅基地5580件,查处违法案件111起。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坚决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摸排及整治工作。

  一、强化分内意识,配合整改不推责。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农村稳定的根基,是农业农村系统的工作对象。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既是维护大局的需要,也是职责所在。前期,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贯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我省全面开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担负起责任,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摸底排查、分类认定、分阶段整治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管控措施,确保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增加。自今年4月份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现象明显减少,农业农村系统要抓住当前有利的大环境,担责任、谋思路、硬措施,确保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零增加,坚决防止存量未处、增量又起的现象。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八不准”、《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明白应该怎么办、哪些不能办,特别是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努力筑牢防止违法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审批服务。抓好县、乡、村农村宅基地审批服务,是防止增量的关键之举。要督导乡镇政府建立审查报批一站式服务制度和部门并联审查审核机制,确保农村村民合理的用地建房申请及时受理、依规审批,保障用地供应,为农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压紧压实责任,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查处纳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督导乡村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开展动态巡查,全面建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制度,确保在村内第一时间掌握乱占耕地建房线索和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努力把违法用地建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高度重视信访举报,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区分情况依法妥善处理。

  三、强化疏堵结合,确保长效机制不缺失。既要强化监管,又要倾听农民的真实声音,做到疏堵结合。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既有受利益驱动的影响,也有农民合理用地需求长期得不到保障造成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与省自然资源厅按照两部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实施细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地指标安排、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中,为农民建房和农村产业发展提出需求建议,防止农民的生产、生活与规划产生较大矛盾。要继续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特别是对已经销号的“大棚房”问题,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全面“回头看”,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ggfw/wnyq/54047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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