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2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预警作用,省农业农村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级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志平 0871-65352905)

  

  2022年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

  三年行动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全省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准确分析风险因子和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水平,现结合我省蔬菜、水果种植分布和应季上市等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时间

  全年开展3次蔬菜、水果风险监测。第一次监测时间为8月8日至9月18日,第二次监测时间为9月19日至10月30日,第三次监测时间为10月31日至12月12日;每检测一批报告一批。所有检测任务(含综合分析报告)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监测地点

  全省16个州(市)。重点:蔬菜、水果主产区、外销区。

  三、监测品种和数量

  监测品种重点以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明确的整治品种和日常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等为主。

  (一)监测品种

  蔬菜类:大白菜、普通白菜(小白菜)、京白菜、菜薹(心)、青菜、叶用莴苣、茎用莴苣、叶用芥菜、油麦菜、蕹菜、芹菜、菠菜、芫荽、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豇豆、菜豆、四季豆、无筋豆、鲜食豌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丝瓜、西葫芦、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山药、莲藕、韭菜、洋葱、姜、葱、蒜等每次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80%;其中:豇豆、韭菜、芹菜的抽查数量不少于蔬菜样品监测总量的40%。

  水果类:香蕉、桔、草莓、葡萄、桃、苹果、梨、火龙果、菠萝、西瓜、芒果、石榴、青枣等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水果样品监测总量的80%。其中:香蕉、桔(柑橘、橙、沃柑)的抽查数量不少于水果样品监测总量的40%。

  (二)监测数量

  蔬菜3444个,水果1000个(附件1)。

  四、承担任务单位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负责对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大理、丽江、怒江11个州(市)进行抽检,共3333批次;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对普洱、西双版纳、德宏、迪庆、临沧5个州(市)进行抽检,共1111批次。

  五、抽样要求

  (一)抽样原则

  1.采集的样本应具有代表性。

  2.样本采集、制备过程中应防止待测组分发生化学变化、损失,避免污染。

  3.采样过程中,应及时、准确记录采样相关信息。

  (二)抽样环节

  各地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抽样产品必须为省内生产产品。

  (三)抽样比例

  蔬菜在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超市)的抽样比例为6∶2∶2;水果在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含农贸市场、超市)的抽样比例为6∶2∶2;每个生产基地同种蔬菜、水果抽样数量不超过2个,样品数量不超过4个;同种蔬菜、水果1辆运输车抽1个样品,样品数量不超过2个。

  (四)抽样方式

  承担检测任务机构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抽样工作,属地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所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或进货渠道,优先抽取带有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样品,尽可能做到样品可追溯;记录样品产地来源信息,要做到“能记录到哪级就记录到哪级,确实无法掌握来源信息的,要标注来源不详”。抽样样品费用由抽样人员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支付,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APP》系统开展抽样工作,采样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定位,位置确定后不能修改,并及时上传采样、制样、封样、付款证明等抽检过程相关图片。

  (五)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

  (六)制样、封样

  1.制样。蔬菜、水果制备匀浆液,-20℃以下冷冻保存。抽样样品不少于3kg,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3份,1份正样用于检验检测、1份副样用于检验检测备用,1份留存备复检。

  2.封样。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封签(附件8)须由抽样人员及被抽查单位签字、捺印。正样、副样、复检样由承担检测任务机构保存,复检样只能由复检机构调取使用,保存条件应在-20℃以下。

  (七)抽样编号

  抽样编号按照承担任务检测机构名称简写前两个汉字拼音首字母+本州(市)名称拼音字母+抽样地点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如: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在昆明市生产基地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HCKMJD-0001、产地运输车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HCKMYS-0001、批发市场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HCKMPF-0001、农贸市场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HCKMNM-0001、超市抽取的第一个样品编号为HCKMCS-0001。

  六、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一)检测项目

  1.蔬菜检测参数(25项)

  禁用农药(3个):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

  限用农药(10个):克百威、氧乐果、乐果、毒死蜱、甲拌磷、氟虫腈、水胺硫磷、涕灭威、三唑磷、甲基异柳磷。

  常规农药(12个):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吡虫啉、啶虫脒、腐霉利、烯酰吗啉、灭蝇胺、异菌脲、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2.水果检测参数(18项)

  禁用农药(3个):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

  限用农药(5个):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氟虫腈、水胺硫磷。

  常规农药(10个):丙溴磷、吡虫啉、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多菌灵、百菌清、烯酰吗啉、三唑磷。

  (二)检测方法

  选用GB2763-2021中指定的测试方法,包括《NY/T 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T 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0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 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七、判定依据和原则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进行判定,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八、质量控制

  每类产品检测过程应统一检测方法、统一标准物质、统一限量标准。检测过程要做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原则上每20个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添加浓度为定量限的2倍,如为禁限用农药检出,添加浓度则为标准规定的限量值。回收率达不到的检测结果应予以剔除。农药残留检测质量:灵敏度0.01mg/kg(个别达不到该要求的,应低于限量值),回收率70-120%。农药残留超标样品要进行质谱确认。报送结果时,阳性样品须同时提供原始记录复印件和确证图谱,以及溯源情况等信息。

  九、结果复核

  为保证风险监测工作质量,省农业农村厅指定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承担蔬菜、水果风险监测承担单位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风险监测工作结束之后,由复核单位随机选择风险监测任务承担单位开展复核,复核样品应全面考察承担单位检测结果质量,复核样品数不少于风险监测样品总数的5%,复核应在当次风险监测工作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

  十、结果报送

  每批次样品抽样结束后,承担任务检测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检测,并在结果确认后24小时内,将云南省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不合格样品汇总表(附件7),及时报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和反馈至被监测州(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样品检测任务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承担任务检测机构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分析报告(电子版和PDF版本)和相关附表,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十一、总结分析报告内容

  (一)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二)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州(市)、监测环节、监测种类、抽样数量、检测参数等。

  (三)当地监测产品的销售和质量总体情况。

  (四)监测结果分析。

  1.各监测州(市)间结果比较。

  2.各监测场所结果比较,包括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批发市场等场所总体抽样和结果情况分析。

  3.不同药物(污染物)残留检出率(超标率)结果比较。

  4.监测发现的突出问题。

  5.不合格(超标)样品的溯源情况。

  6.原因分析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

  7.对策、措施和建议(涉及禁限类药物提出替代方案)。

  十二、注意事项

  (一)风险监测工作应严格遵守《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管理办法》,保证监测结果的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二)风险监测问题发现率不低于5%。

  (三)未经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意,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四)属地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抽样向导和与被采样对象沟通等工作,确保抽样工作顺利进行。

  (五)抽样人员要按照受检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开展抽样工作。

  (六)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及电话:邓志平、尹本林;联系电话:0871-65352905;电子邮箱:ynnytaj@126.com。

  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桥蓉,0871-65656889;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杜建宏,0871-67455772。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联系人及电话:林涛,0871-63583982;地址:昆明市北京路2238号省农业科学院;邮编:650205。

  

  附件:1.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任务分配表

  2.云南省蔬菜(水果)主要生产区域产业布局

  3.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样品分布一览表

  4.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合格率情况

  5.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检测农药品种及检出情况汇总表

  6.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样品信息及检测结果汇总表

  7.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不合格样品汇总表

  8.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封签

  9.农产品检测复检机构名单

  10.云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抽样检测任务委托书

  11.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

  1.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任务分配表

  2.云南省蔬菜(水果)主要生产区域产业布局

  3.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样品分布一览表

  4.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合格率情况

  5.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检测农药品种及检出情况汇总表

  6.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样品信息及检测结果汇总表

  7.蔬菜(水果)产品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不合格样品汇总表

  8.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封签

  9.农产品检测复检机构名单

  10.云南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药残留治理风险监测抽样检测任务委托书

  11.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联系方式

  

  (拟稿人:邓志平 审核人:杨晏模)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gongshigonggao_0809/389189.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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