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要求,现就我厅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年底。
二、主要内容
聚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效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提升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公开精准服务厅中心工作。
1. 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公开,积极宣传防控知识,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方面的相关政策及举措。(牵头单位:兽医处)
2. 持续推进三大攻坚战涉农领域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四带一自”产业扶贫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力度。(牵头单位:办公室)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涉农重点工作任务,做好相关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合作处,科教处、环境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及时公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涉农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宣传效果。(牵头单位:计财处、科教处、种植业局、畜牧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促进政务信息实现全链条管理。
1. 公开履职依据、机构简介、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人事处、计财处、法规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牵头单位:厅属相关单位,配合单位:办公室)
3. 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对于已公开的涉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应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摸清规章、规范性文件底数。(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属相关单位)
(三)提升重大涉农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
进一步做好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涉农重大政策解读材料的编写和审核把关,全面阐释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涉农各项政策举措,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实质性内容,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政策红利,有效提振市场信心。(牵头单位: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法规处、科教处、计财处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厅属相关单位)
(四)提升决策和执行公开质量,促进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和实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更接地气、更合民意。(牵头单位:厅属相关单位)
2.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20年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涉农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公开力度。(牵头单位:法规处、政改处、发展规划处、乡村产业处、社会事业处、合作处、科教处、种植业局、畜牧处、农发局、经管总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牵头单位:法规处)
(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数据更具“含金量”。
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认真核实完善年度报告数据,提高数据精准性,促进年度报告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
(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深度融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名称、页面设计、栏目设置等。完善政府网站在线互动功能,丰富互动交流渠道,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理顺留言办理答复机制,确保在收到留言咨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工作的联动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市场信息处、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厅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悟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理念,结合“六提六促”专项行动,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全过程推进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要求,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于7月10日前全面排查已公开政府信息,对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到位。第二阶段,厅属各单位年底前对照“六提六促”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厅政务公开办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367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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