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程观远委员: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高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工作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将其摆在优先位置,每年召开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以乡村振兴战略统领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亲自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四个优先”,从干部配备、资金投入、金融服务、用地保障、人才支撑、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举措。2018年7月,省委成立了高规格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与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委常委及省政府副省长任副组长,30多位省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乡村振兴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  

  (二)加强系统谋划,全面部署。2018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安排部署。2018年9月,编制了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全省乡村振兴作出总体设计,部署100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绘制出安徽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了再强化、再部署、再动员,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乡村振兴。同时,围绕乡村产业、乡村治理、农村生态文明、乡风文明、金融服务等,我省还制定了一系列专项的政策,乡村振兴“四梁八柱”的制度框架和基本的政策体系已经形成。  

  (三)健全体制机制,压实责任。建立责任制度,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现了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新格局。建立报告制度,省委、省政府每年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市县乡党委和政府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建立考核制度,出台《安徽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自2019年起,每年对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进行通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您的建议,在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  

  (一)强化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实施优秀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对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将全省104个县(市、区)分成先行示范区、正常推进区、持续攻坚区,有力有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要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乡村振兴,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样板。正常推进区要自力更生,用好现有政策,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由易到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攻坚区要用足用活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提升、努力追赶,跟上全国平均水平。对三类地区实行动态调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  

  (三)加强政策支持和要素支撑。做好顶层设计,聚焦长三角高端农产品市场,着力“建设大基地、培育大龙头、拓展大市场、打造大品牌”。加大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各市、县配套、整合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中产业发展。推进省农业产业发展基金规范运作和募集投放,加大对各地基础好、成长快的龙头企业支持;积极与地方合作建立产业发展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有效放大当地产业发展效益。贯彻落实《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在国土空间规划预留的未落地的机动建设用地规模,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四)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按照省政府农业产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决策部署,着力实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编制稻米、小麦、玉米、生猪、家禽、水产、中药材、蔬菜、林特、茶叶发展指引,力争到2025年,建成十大千亿级绿色乡村产业。依托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技术现代化五大发展路径,大力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品)创建、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8”行动、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通过双招双引赋能、数字赋能、绿色赋能、品牌赋能和金融赋能等谋篇布局,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办复类别:B类  

  是否公开:是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3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915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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