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翟俊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1.5万多个行政村平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28万元,“空壳村”全部消除,薄弱村减少到264个,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增长到1313个,占比8.6%。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省里先后研究制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推进“六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文件600余件,编制集体经济发展规划100多部,以县为单位建立集体经济项目库100多个,形成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政策体系。二是强化资金支持。2019年以来,全省共安排财政资金近25亿元,扶持5000多个村发展集体经济,累计扶持建设集体经济项目6000多个。三是强化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和集体经济发展,成立1632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率达100%。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等法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开发资源、管理资产、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的功能作用,探索推行村企联建等市场化手段,以企带村、以村促企,实现互利双赢。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每年组织1000余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包村联系,帮助扶持村解决发展难题。加强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导,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制度,进一步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建议落实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对于我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是我们制定政策、推进工作的重要参考。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抓好落实。  

  1.加强政策支持。在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建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作为重点,连续出台政策加强引导。2019年6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皖组发〔2019〕8号),提出“各级政府投资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经营、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要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由政府投资的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交由村集体持有和管护,由村集体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经营”。2020年3月,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出台《推深做实“百千万”工程扎实开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皖集体经济组〔2020〕1号),明确“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集体收入”。2021年3月,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出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强调“鼓励支持整合乡村振兴、乡村建设行动、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源,推动各级支农政策、奖补措施向入库项目倾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增加集体收入”。  

  2.推动地方实践。积极指导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级政策精神,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有效增加集体收入。如肥西县以农村公益性项目建管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农村公益性项目试点。将部分适合村里组织实施的公益性项目,由公开招标转为依法依规直接发包,充分调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参与农村公益项目建设的积极性。2020年全县19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共承接项目704个,涉及财政资金1.59亿元。平均每个试点村承接项目3.55个,平均每个项目13.8万元。蚌埠市积极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项目试点,分别在怀远县开展了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捆离田项目试点,在五河县开展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试点,并及时加以推广,有效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不宽,收入来源较少问题。淮南市在全市48个乡镇、145个村开展农业生产统一经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托管农户土地,与服务组织合作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统一服务面积达13.92万亩,涉及农户1.3万户,等等。各地通过做好政府投资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经营、美丽乡村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与发展村集体经济融合文章,有效促进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建议,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政策研究,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村集体承建公益性项目发展集体经济。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把适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投资的农村公益性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并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实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引导更多地区做好村集体承建公益性项目这篇文章,有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帮助。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政改处  

  联系电话:0551-6267164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844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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