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7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朱若玉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中切实提升耕地质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加大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开展“十三五”时期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以提升建设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耕地质量。  

  一是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用途等,因地制宜安排项目,合理安排建设内容,防止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发展脱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1〕1号),对符合条件的撂荒地及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修订稿)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统筹推进实施,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提升至不低于2250元。  

  二是统筹提升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加强政策指导。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皖农建函〔2019〕928 号),要求把耕地质量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考核,确保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措施覆盖面积达到90%以上,项目建成后耕地质量有所提升。强化工作落实。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皖农建〔2021〕5号),要求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组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严格监督评价。印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农建函〔2020〕1227号),明确要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2016)标准,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  

  三是积极创新整合协同提升耕地质量。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原则,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轮作休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水稻侧深施肥、农机深松深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亳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探索实践“农牧结合、种养循环”肥水还田新模式,通过一条管网整合了畜牧、农技、农发等3个部门政府项目资金和技术资源的配置,发挥“1+1+1>3”效益,打通畜禽粪肥(水)还田“最后一公里”,提升了耕地土壤肥力,补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土壤肥力提升措施单一和技术支撑单薄的短板,实现了粪污资源化利用、耕地质量提升、种养双赢的综合效应,为全省建立“肥水还田”综合利用提供了经验。2020年,省级层面统筹财政资金3.7亿元,支持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科学施肥、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建设等;统筹资金2.6亿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安排专项资金7.9亿元,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统筹资金2.9亿元,支持实施330万亩社会化服务,着力发挥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提升农业生产社会服务水平。  

  四是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0〕4号)精神,制定印发《安徽省 2020 年退化耕地治理与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皖农建函〔2020〕809 号),明确自2020年起,在皖西、皖南地区,选择六安市舒城县、芜湖市湾沚区、宣城市广德市、安庆市怀宁县、黄山市歙县5个县(市、区)共计15.05万亩,易于集中连片,pH值小于5.5的强酸性土壤耕地开展酸化耕地治理试验示范。成立省级退化耕地治理专家组,推动实施省级退化耕地治理专家对口包县(市、区)服务指导机制,分区域探索推广酸化耕地综合治理模式。确保到2025年,项目区酸化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5等、耕地土壤pH值平均增加0.5个单位,稳步提升耕地质量。2020年,统筹财政资金1504万元,支持退化耕地治理。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 体”保护为目标,以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为着力点,进一步统筹项目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提升项目效益,坚决守牢耕地质量红线。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815064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90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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