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陈长贵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的意见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省都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农村基层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基层工作的体制机制,不断壮大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力量,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一是突出基层人才集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计划向基层一线倾斜、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尤其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待遇,鼓励一批有知识有理想的青年到农村发展。  

  二是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专业技术人员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基层从事农业(包括农业企业)高层次技术人员,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资助,充分调动企业高层次人才科研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畅通职业生涯通道。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内,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农业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可参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009号)执行。  

  四是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自2015年1月1日起,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始执行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人均每月200元至5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2020年1月1日起,在原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200元。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对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其中,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被聘任到相应岗位后,可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同时,事业单位普工人员可以通过转为技术工,或聘任到专技岗,相应增加其岗位工资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和推广机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措施,提高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保障,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一是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完善“政产学研推用”协同机制。紧紧围绕基层农业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岗位统筹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我省“三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强化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遴选制度,继续组织省级骨干人才培训和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积极做好农业人才培养工作。继续优化专业结构,鼓励支持高校新设涉农专业,指导高校开展新农科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增设与现代农业有关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0551-6265699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84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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