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6-21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办字〔2022〕19号
各处(室、组)、厅属各单位: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1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之年。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推进“三农”工作的作用,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细化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一)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厅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采购、人事招考等基础信息,并在厅网站相应栏目统一集中公开。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梳理我厅(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在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二)系统做好重大战略、重要规划公开。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信息。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主动公开全省“十四五”农业农村有关专项专题规划情况,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海洋牧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三)规范政务服务信息公开。修订《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我省农业农村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时在省政府、省委编办和省农业农村厅网站权责清单专栏进行公布。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加强对基层乡村振兴重要改革、涉农补贴领域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指导县(市、区)集中准确发布乡村振兴有关重要政策、工作进展等信息;根据《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法依规准确发布本地区涉农补贴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资金申请政策、申请指南和结果信息。
二、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五)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针对信息公开申请,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律师审核、厅(局)领导签发、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细化每个环节人员的职责,重点加强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联系,努力满足申请人诉求,提高满意率。
(七)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夯实政务公开基础。调整完善厅(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和功能,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
三、提高政民互动工作质量
(八)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我厅(局)起草或印发的重大政策文件(非涉密),及时在网站和媒体发布。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利用MG动漫视频、AI播报解读、图解等手段,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九)推进决策公开透明。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更好地回应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健全完善会商机制,及时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及时予以回应,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厅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加强“山东农业农村”政务微博、微信发布频次,进一步提高信息推送的时效性和为公众服务的主动性。
(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我厅有关会议制度,根据会议决策事项,确定相关列席代表。将会议相关材料依法依规在厅官网公开发布。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力度,在作出重要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代表意见,为全厅(局)重大事项建言献策提供参考,切实增强厅长办公会研究决策透明度。
(十一)拓宽政务信息宣传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年内组织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0次以上,密切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大众日报”“山东发布”等主流媒体的信息内容,统筹运用好政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转载关于山东农业农村工作的报道内容,广泛宣传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挖掘的新典型。
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厅(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厅(局)各有关处(室、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厅党组适时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重大问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实。
(十三)开展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厅(局)各处(室、组)、单位学习内容,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厅(局)各处(室、组)、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适时组织重点业务培训,抓好现场调研指导,督促各市分级分类做好培训工作,提升基层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
(十四)抓好任务落实。各单位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开展政务公开考核要求,逐一梳理、查漏补缺。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6/t20220616_3965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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