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广大用种者的一封信

时间:2022-04-21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农民朋友们(种植大户、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

  春耕在即,为保障广大用种者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省农业农村厅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种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选择正规门店。要到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或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种子商店购买种子;不要购买流动商贩销售的种子;不通过网络购买没有凭证的种子。

  2、选择适宜品种。要根据种植习惯,参照往年已种的品种表现,参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介的优良品种,选购粮质好、成熟好的品种;不要购买未经审定,未引种备案的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子;不要购买以“抗虫、抗旱”等噱头销售的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要购买假劣、侵权、套牌种子。

  3、査看种子标签,核对信息代码。看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标签和使用说明;使用手机扫描包装袋上的二维码,查看信息是否与包装袋标注相符;不要购买没有标签和使用说明的“散装”、“白包”种子。

  4、索取销售凭证。购种时应索取公章清晰的正规种子销售凭证;保存好销售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留存至收获后。

  5、注意保护现场。种子种植后如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投诉,经调解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tzgg/202203/t20220304_4522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