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农民权益,助力农业发展

时间:2025-04-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尊重农民权益,助力农业发展

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七十二条,给大家唠唠。

各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重要环节,可不能乱来。比如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咱村有个农户想把自家土地流转出去搞特色种植。但村里有人想强制他流转给特定的企业,这可不行。法律规定,不能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给哪家。

还有,在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安排上,农民有自主选择权。咱村老张想种些市场紧俏的花卉,村里却非要他种粮食作物,这也是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生产经营项目的行为。另外,不能强迫农民购买指定的生产资料或者按指定渠道销售农产品。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关注这些规定的实施,保障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自主权益。大家要知道,咱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有自主权利。要是碰到被侵犯权益的事儿,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让农业发展之路更顺畅,农民权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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