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这些土地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权益

时间:2025-04-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严查这些土地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权益

家人们,在咱农村,土地就是咱的 “命根子”,咱世世代代靠着土地生活,土地权益那可是重中之重。可有些行为,会严重侵害咱农民的土地权益,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给大伙唠唠。

收回承包地抵欠款违法

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比如说,村里的老张之前跟村里借了点钱,到期没还上,村里可不能直接把老张的承包地收回去抵欠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被这样处置。

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违法

违反法律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也不行。咱的承包地是有期限的,在承包期内,除非有法定情形,否则发包方不能擅自收回、调整咱的承包地。要是村里随意这么做,就是侵犯咱的权益。

干涉土地流转违法

强迫或者阻碍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也是违法的。土地流转本应是咱农民自愿的行为。要是有人强迫咱流转土地,或者咱想流转土地,却被人阻碍,这都是不对的。就像隔壁村,有个大户想低价流转村民的土地,村民不同意,他就各种使坏阻碍,这种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强迫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违法

强迫农民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样不行。咱对自己承包的土地有自主决定权,别人不能强迫咱放弃或者随意变更。

侵害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违法

还有,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更是严重违法。在土地承包上,妇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女性,就剥夺她们的土地权益。

家人们,记住这些土地违法行为,要是遇到类似情况,咱就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要是还有乡村振兴相关问题,关注我,了解更多乡村振兴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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