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企业建设用地指南,农民必知

时间:2025-02-1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乡村企业建设用地指南,农民必知

农民朋友们,现在乡村发展越来越好,不少人都有了兴办企业的想法,这时候了解土地相关规定就格外重要。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给大家讲讲兴办乡村企业时在建设用地方面的门道。

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是想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和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办企业,得先拿着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比如咱们隔壁村,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打算和一家食品公司联营办个农产品加工厂,就先准备好了村里的规划文件、联营合同等批准文件,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终由县政府批准了这个项目。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提醒大家,按流程申请是合法用地的第一步。

这里要特别注意,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就得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有严格的要求。

另外,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会根据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比如,在养殖行业,小型的家禽养殖场和大型的畜牧养殖场,用地标准肯定不一样。咱村老张想办个小型养猪场,就需要了解当地对于小型养殖企业的用地标准,不能随意扩大养殖场地面积。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一直关注着乡村企业建设用地政策的落实,保障乡村企业合法合规发展。

农民朋友们,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咱们兴办企业时少走弯路。要是有疑问,及时咨询。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助力乡村经济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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