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严格把关保规范

时间:2025-02-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严格把关保规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土地能不能合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做出了严格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报国务院批准。像四川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得经过国务院审核批准。这是因为省级的规划影响范围广,关系到整个地区的发展布局,所以要由国家层面来把关。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例如,湖北省武汉市作为省会城市,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得先由湖北省政府审查,通过后再报国务院。

除了上述情况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不够重视。比如某县,在编制规划时,为了图方便,没有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上报,结果规划不符合要求,被打回重新编制,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有个镇,在规划获批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建设了一些项目。后来被相关部门查处,不仅项目被叫停,还受到了处罚。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提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是保障土地合理利用的重要关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确保规划科学合理,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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