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给城乡规划秩序“撑腰”的大招!

时间:2025-02-0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给城乡规划秩序“撑腰”的大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可真是个厉害的“杀手锏”,专门用来保障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简单来说,要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让谁“别再建了”或者“限期把违规建筑拆了”,但有人就是不听,那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就有权让相关部门出马,采取强硬措施,比如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等。

这条规定太重要了,可以说是维护城乡规划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举个例子,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某乡村调研时发现,有村民没经过审批,就偷偷在村集体公共用地上盖房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后,马上发了通知,让他“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可这位村民就是不听,继续盖房子。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指出,这种明目张胆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把乡村的规划布局都给搅乱了。最后,当地县级政府让相关部门出面,查封了施工现场,过了期限就强制拆除了,这才把乡村规划的严肃性给维护住了。

在城市里也是一样。有个开发商,没按规划许可建房子,还私自加楼层。规划主管部门让他“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规部分”,可开发商心存侥幸,继续施工。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关注到这事儿后,强调这种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于是,当地政府依法让相关部门采取行动,查封施工现场,把违规部分给拆了,这才保证了城市规划的严格执行。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再次提醒大家,第六十八条可不是摆设,谁要是想挑战城乡规划的权威,那法律可不会手软。只有严格执行这条法律,才能让城乡建设按照科学、合理的规划一步步推进,这样才能助力乡村振兴,让城乡发展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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