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协主要职责

时间:2025-01-0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云南省政协主要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具体如下:

政治协商

对云南省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例如,在云南省制定 “十四五” 规划期间,省政协组织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围绕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协商,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规划的科学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民主监督

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比如,省政协曾对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重点视察,形成监督性视察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参政议政

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共云南省委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近年来,省政协委员围绕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城市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了大量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提案,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外,云南省政协还在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下,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等。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