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乡村发展的法律根基与实践

时间:2024-12-1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乡村发展的法律根基与实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问世,开启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新纪元。此法律聚焦于保障组织及成员权益、规范管理运作,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稳固农村基本经营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其第二条清晰界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含乡镇、村、组三级,以土地集体所有为依托,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践行家庭承包与集体统一经营结合的双层体制,既护农民土地权益,又促经济集约规模化。

第一条则彰显立法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公有制关键部分,是乡村振兴、农业强国建设、共同富裕的核心力量,在维护成员权益、规范管理、拉动经济上作用显著。

第三条进一步表明,它于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公有制、推动共富意义重大,也是乡村治理与善治的关键,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筑牢党在农村执政根基。

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监测发现,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助力乡村经济、改善民生、维稳社会。如某省改革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农民增收,广受认可。还有地区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乡村旅游与农产品深加工,激发农村经济活力与竞争力。

但发展之路亦有荆棘,管理体制缺陷、成员权益保护短板等问题尚存。舆情中心提议强化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农民法律意识,完善管理机制,守护农民权益。

总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驾护航,对乡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举足轻重。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也将持续跟进其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注入信息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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