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做好当前我省化肥等春耕农用物资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1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当前,正值我省春耕的关键时期,也是疫情攻坚的重要时期。为切实保障化肥等春耕农用物资的正常运输,不误农时抓好备春耕生产,坚决维护国家粮食供应链安全稳定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化肥等春耕农用物资装卸运输畅通。各地区要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对运输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用品等春耕农用物资的车辆,对跨区作业农机具、运输返乡耕种农民工和专业化代耕代种人员的车辆,对运输“菜篮子”农产品的车辆,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保障通行,不得擅自层层加码,搞“一刀切”,更不能擅自封村、封路。港口企业要统筹安排港口装卸作业,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进一步提升化肥装运能力,确保化肥尽快疏港。铁路运输部门优先保障化肥运输,做到“四优先”,即优先承运、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卸车。

  二、分类精准实施货车通行管控。要根据货运车辆、司机的实际行程实施通行管控,严禁简单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所在地市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对司乘人员检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保障顺畅通行。对通行车辆要做到全程闭环管控,无接触交接。对于通过查验行程码确认为来自非重点关注地区的车辆以及穿行重点关注地区但未停留的车辆,在对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的情况下,不得随意限制通行。

  三、落实货运车辆和人员疫情防控举措。要指导道路货运企业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督促司乘人员、装卸人员、服务管理人员等,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原则上不安排来自防范区以上等级的货车司机承担运输任务。要将货运司乘人员列入区域风险排查范围,增强主动发现能力,严防疫情风险蔓延。

  四、迅速规范化肥等重点物资通行证发放应用。根据省防指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大通行证使用力度,凡是申领运输化肥等农业生产急需物资的,要做到即领即办。

  五、有序组织春耕生产。要压实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科学有序组织农民下田,开展深松整地、育秧泡田、春耕春播、施肥打药等农事活动,推动春耕生产全面展开。中高风险地区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实施错时下田、错峰作业。对因疫情不能外出作业的农户,要落实乡、村专人包保责任制,保证农资供应,通过流转、代耕、助耕等方式及时播种,决不能出现撂荒。

  六、强化组织和协同保障。各市交通运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供销社、铁路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省2022年化肥等春耕农用物资畅通运输,及时到乡进村入户,不误农时。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tzgg/202204/t20220404_4536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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