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约 大治理——“川渝乡约” 101 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布

时间:2024-12-17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小规约,大治理。”12月16日,川渝两地于重庆市荣昌区正式发布101篇“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邀请川渝毗邻地区的村(社区)进行成效展示,颁发纪念证书。

  此次活动由中共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与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主办,旨在挖掘川渝两地基层治理新机制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共通之处,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川渝社会工作合作“金名片”,推动川渝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7月,重庆、四川两地党委社会工作部签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渝社会工作合作框架协议(2024 - 2027 年)》,确定共同开展“川渝乡约”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布活动,促进川渝地区基层治理经验交流互鉴。

  9月征集通知发布后,川渝地区村(社区)自主申报366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经重庆各区县、四川各市州比选推荐239篇,最终审定101篇优秀作品,涵盖川渝共治共用的10篇、重庆市42篇(村规民约24篇、居民公约18篇)以及四川省49篇(村规民约38篇、居民公约11篇)。这些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丰富、形式多元且务实有效,融入了自治本质、法治理念与德治理念传统。

  活动现场,16个村(社区)通过快板、戏剧小品、情景剧等形式展示“川渝乡约”成效,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精神内涵生动呈现。荣昌区双河街道排山坳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忠贵表示,社区与四川省泸县毗卢镇沙子坪村相邻、习俗相近,村(居)民来往频繁,此次携手将村规民约与传统非遗莲枪说唱结合登台,展现“一纸乡约”的实际效用与活力。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长岭镇山溪口村党支部书记黄学斌称,村规民约修订后,村里矛盾纠纷减少,滥办酒席现象得到遏制,乡村环境显著改善,还涌现出众多“好儿媳”“好婆婆”,乡村文明和谐氛围浓厚。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群众自治中占据关键地位。川渝两地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实现优秀村规民约发挥“小规约 大治理”关键作用。活动举办地荣昌区近年来积极探索川渝协同共治,推动 15 个川渝毗邻村社共治共用村规民约,并探索“五治融合”新路径,其党建统领“小院 +”院落治理经验入选全国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并全市推广。荣昌区委副书记、区长万容表示,下一步将构建“村规民约 + 小院院规 + 家风家训”三级自治规范体系,助力“树新风、促善治”。

  重庆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信“川渝乡约”品牌将推动更多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产生,发挥“小乡约”的“大作用”,撬动基层“大治理”,促进乡村“大振兴”,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未来,川渝两地也将以“川渝乡约”为引领,推动更多社会工作合作项目落地实施。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mtbb/202412/t20241217_13896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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