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守护农业用地

时间:2024-12-0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守护农业用地

在华夏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上,农用地无疑是粮食安全得以稳固以及农业持续发展的根基所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清晰确立了国家针对农用地的分类管理机制,着重凸显了耕地保护的关键意义,并制定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据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所掌握的数据表明,耕地保护绝非仅仅局限于法律层面的要求,其更是推动乡村振兴大业的核心基石。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国家对耕地实施严格的保护策略,严谨把控农用地向建设用地的转换,以及耕地变更为其他类型农用地的情形。这也就意味着,但凡涉及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均务必历经严苛的审批程序,以此确保耕地的总体数量维持稳定,质量不出现下滑。依据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成果显示,得益于这些措施的有力施行,部分地区已然成功抑制了耕地非农化的不良发展态势,切实保障了粮食安全。

国家所推行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堪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极为关键的战略部署。从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案例剖析中能够看出,借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这一举措,一些地区卓有成效地守护住了优质耕地资源,为粮食生产构建起了稳固且可靠的根基。

相关法律同时着重强调了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价值。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工作不但显著提升了土地的利用效率,而且极大地强化了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农民实现收入增长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推动农村土地整理工作以及促进农用地科学、安全运用方面肩负着极为重要的职责使命。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报告明确指出,凭借强化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部分地区顺利实现了农业生产效率的大幅提升,有力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十四条为农用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是达成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保障。借助法律的有效施行,我们不但能够切实守护并提升耕地的质量水平,还能够有力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为国家粮食安全的稳固以及农村的繁荣昌盛、和谐稳定奠定坚实且可靠的基础。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