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时间:2024-11-1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河北省公安厅“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河北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无犯罪记录证明”指南:

一、个人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和开具无犯罪证明记录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

个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查询和开具无犯罪证明记录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

委托他人查询的,还需提交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单位怎么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单位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向住所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以下证件和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3.《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注:《查询申请表》在公安机关领取并当场填写,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对象身份信息等。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时限是多少?

1.受理单位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

2.无法当场办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3.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形式的?

1.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3.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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