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内设机构

时间:2024-11-1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河北省公安厅内设机构

河北省公安厅内设机构有:

办公室。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反馈社情和公安信息;指导公安调研工作并承担重要课题调研任务;负责档案业务、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外事接待等工作。
  政治部。指导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公安系统立功创模、抚恤优待、健康保护、心理训练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及全省公安机关警衔管理、民警录用辞退、专业技术职位任职等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公安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纪委(监察室)。监督检查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议、命令情况;查处和督办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重大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监督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和党员不服党组织处分的申诉;对全省公安机关和民警进行党风党纪和纪律条规教育。
  审计处。负责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厅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并督促整改落实。
  科技信息化处。拟订全省公安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负责科研攻关、技术推广、装备研发等公安科技工作;指导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技防产品和工程的监督管理、检测发证;负责公安工作的通信勤务保障。
  信访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直接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办。
  警务保障部。负责全省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拟定和购置、调拨、储存、供应、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省公安机关业务经费,指导财务工作;编制和管理厅机关经费预决算,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治安管理局。制定公安派出所总体建设规划并指导开展业务工作;负责特种行业、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指导、监督内部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大型活动、重要节日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监督、检查全省非军事系统枪支弹药、民用枪支、爆炸物品、特种刀具、弓弩、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工作,并查处相关案件;指导全省户籍管理和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公民身份证制发、日常管理、使用查验工作;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和参与重大治安案件及制黄、贩黄、非法出版案件的查处工作。
  刑事侦查局。督导、协调全省涉枪、爆炸、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文物走私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直接立案侦办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指导、协调打击流窜犯罪、缉捕在逃犯工作;规划、指导和开展法医、痕迹、生物、理化、毒化、文件、影像、电子物证等刑事技术工作和警犬技术工作,参与或直接办理重大案件、事故、灾害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工作,负责全省疑难案件各类物证的检验鉴定、复核及心理测试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破有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境外黑社会渗透组织、跨境有组织犯罪案件。
  警务督察总队。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监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保障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监督、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监所管理总队。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业务工作;检查指导全省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划和监督监所修建工程。
  法制总队。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组织开展法律应用研究、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出入境管理局。管理全省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我省境外人员,审核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负责全省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办理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协作事项,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
  禁毒总队。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和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监管工作;负责跨境、跨省(区、市)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规划指导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经济犯罪案件侦办;直接立案侦办上级交办和全省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组织、指导、协调全省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办工作,直接查处和侦办上级交办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完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联动机制,参与联合执法行动。
  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组织、指导、协调全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侦办工作,直接查处、侦办上级交办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完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与联动机制,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交通管理局。负责全省交警系统的协调指挥、装备财务管理;指导全省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技应用和管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等业务工作。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