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网上咨询须知

时间:2024-11-1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贵州省公安厅网上咨询须知

1、贵州省公安厅网上平台是贵州省公安厅为适应新时代社会信息网络化发展趋势、满足广大群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要求、改进公安机关开展网上群众工作模式所推出的一项新的便民措施,是贵州省公安厅党委与网民互动交流的工作平台,由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负责管理。

2、申请人进行留言咨询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不得发表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它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申请人提出的咨询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人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具备权责进行咨询的事项。贵州省公安厅办公室受理涉及省公安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的咨询事项。对不属于省公安厅权责清单内的咨询事项,将及时转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办理、答复。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人网上提出的咨询事项,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包括是否受理等内容的初步回复,并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遇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5、申请人留言咨询时,应当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并留下联系电话接收短信验证码,以方便您查询事项的办理情况。

6、以下情形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通过法定诉讼、复议和仲裁等程序和途径解决的事项;

依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已经过省公安厅复查、复核并作出书面答复意见的事项;

依照《贵州省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终结办法》,已经过省公安厅终结审批程序并作出《贵州省公安信访事项终结决定书》的事项;

已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判决、裁定、决定,或经其他省级部门信访受理并作出终结处理意见的事项;

申请人身份信息不实或所反映内容的关键要素不全、文字表述不清、无实质内容、且公安机关无法进行核实甄别的事项。

7、为进一步优化和畅通了互联网警民互动渠道,您可以通过下载安装贵州110APP,或者添加“贵州110”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以及私信“贵州公安”新浪微博,将您的诉求和需求通过语音、视频、图片、文字、IM等网络方式发送提交,在网络不畅的地方,您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编辑短信发送至12110,告知您遇到的困难或需要咨询的事宜,我们将热情依法为您服务。

贵州省公安厅网上平台为政务咨询平台,反映公安机关不作为、民警违法违纪请拨打热线电话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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