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11-1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主要职责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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