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时间:2024-11-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北京市公安局内设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包括以下部门: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议案、建议、提案、保密、统计、新闻发布等工作。

2.指挥部(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公安勤务工作,组织实施勤务演练、勤务动态管理工作。

3.政治部: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局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表彰奖励等工作。

4.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负责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审计处:负责监督全局公安经费收支以及财政法纪的执行,对全局正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警务保障部:负责全局机动车、警用装备物资的供应、管理,提供机关事务服务和各项装备财务服务。

7.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负责侦破严重经济犯罪案件、损失和影响巨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8.治安管理总队: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治安管理行动,参与相关重大活动治安保卫工作。

9.内部单位保卫局:负责依法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0.刑事侦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重大案件。

11.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审批本市公民因私护照及往来港澳台地区有关证件,办理台湾居民有关证件手续。

12.反恐怖和特警总队: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局反恐怖工作。

13.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情报信息中心、北京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负责依法开展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

14.监所管理总队:负责市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医疗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5.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负责起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户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16.警务航空总队(北京市人民政府航空队、北京市航空应急救援队):负责为巡逻监控、空中指挥、反恐防暴、缉私禁毒、交通管理、消防灭火、运送警力等警务活动提供空中支援。

17.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18.法制总队:组织起草公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19.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负责环境、食品药品、旅游等领域重大敏感或跨区刑事案件侦查审理。

以上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主要内设机构,各机构承担着不同的业务工作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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