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

时间:2024-10-2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包括:

1.法律监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2.刑事检察:负责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

3.职务犯罪侦查: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和起诉。

4.公益诉讼: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生态环境和消费者权益。

5.未成年人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和起诉,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6.民事和行政案件监督: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7.案件管理:负责案件的受理、流转、信息公开和质量评查等工作。

8.检察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和司法鉴定,确保办案质量。

9.干部管理:负责检察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

10.政策研究:开展法律政策研究,提出检察工作改进建议。

通过这些职能,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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