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就低人一等吗?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时间:2024-10-2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问题一直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话题。许多外嫁女在嫁出后,面临着土地被收回、补偿无份的困境。但法律明确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任何人不得以婚姻状况为由侵害她们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征收补偿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无论妇女是否结婚、离婚或丧偶,她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都不容侵犯。

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和村民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村委会无权以任何理由剥夺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包括土地征收补偿权。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但其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果村规民约中有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外嫁女土地权益的内容,那么这些规定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剥夺外嫁女权益的依据。

面对土地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外嫁女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与村委会协商,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2. 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行政救济。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无权剥夺。在法律的保护下,外嫁女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让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得逞。让我们共同关注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为她们的权益保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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