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4-10-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一、业务部门

办公室(新闻办公室)

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民事检查部

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

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第十检察部

第十一检察部(检察侦查部)

二、辅助和综合部门

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处)

案件管理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检察技术处(或检察技术信息处)

法警总队

翻译处

检务督察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财务装备局

机关党委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政治部(干部处、宣传处、教育培训处、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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