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农民土地流转 强迫无效!

时间:2024-07-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的土地值钱了,村委会就打起了农民承包地的歪主意,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国家的法律可不答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强迫农民互换、转让、流转土地 无效!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依法承包土地后所取得的宝贵资源,其承包经营权的处置必须基于农民的自愿与自主决策之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强迫流转行为,保障好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对于那些敢于挑战法律权威、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组织和个人,必将依法严惩!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畅通农民维权渠道,鼓励农民积极举报强迫流转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对此,朋友们是否支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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