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土地流转6不准 任何人不得违反!

时间:2024-07-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1.不准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

农村土地流转,必须要做到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背农民的自身意愿,强迫或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准改变土地所有权,土地的主人还得是农民

不管是怎样流转土地,其所有权都不得发生变更,必须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承包地不能转着转着就成了外人的资产,要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土地流转6不准 任何人不得违反!

3.不准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不能只用来搞房地产赚钱

农民的承包地是用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不能流转了几次就用来盖大楼,搞房地产搞商业开发,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4.不准超期流转,承包期限不能越转越多

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这样才能保障农民的长远权益和土地的稳定经营。

5.不准将土地流转给“外行人”

受让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农业经营能力或资质,这样才能确保流转后的土地能够得到科学合理的利用和管理,促进农业发展。

6.不准忽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权

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享有土地流转的优先权,这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和公平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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