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通过!村干部不能再凭喜好做事 农民的切身利益由法律来保护!

时间:2024-07-0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6月28日,旨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终于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2025年5月1人施行)

新法通过!村干部不能再凭喜好做事 农民的切身利益由法律来保护!

这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是个巨大的好消息,许多之前难以认定的侵权问题都会在该法律实施后得到解决,村委会再也不能光凭一张嘴就去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了。

例如,涉及农民切身巨大利益的农村征地补偿谁能拿,村集体成员身份争议不断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中就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应用上来说就是:

进城买房落户的原村民,在城里没工作没收入,还靠着村里的土地等财产过活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上学、当兵、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不会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丧失。也就是说,这些人有权一起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拿到他们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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