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4年禁渔期通告 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时间:2024-05-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了保护和恢复黑龙江省渔业资源,维系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全省范围实行禁渔(捕)制度。禁渔(捕)的具体范围和时间如下,请大家务必遵守: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4年禁渔期通告 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1.林蛙:全省境内野生林蛙种群的禁捕时间为全年;林蛙人工增殖群体捕捉实行专项(特许)捕捞管理,禁捕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8月1日24时。

2.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1)嫩江、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为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2)绥芬河干流二号桥以下及瑚布图河干流水域为83天,自5月10日0时至6月30日24时,10月1日0时至10月31日24时。

(3)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水泡等水域为55天,自6月11日0时至7月15日24时,10月1日0时至10月20日24时。

(4)其它水域为55天,自5月16日0时至7月9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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