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2024年春节、藏历新年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春季农资打假联合监督检查

时间:2024-04-24     来源: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春节、藏历新年和春播时节临近,为确保各族群众吃得安全,欢乐祥和、健康安全过年,保障春播农资及时安全到位,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在拉萨市开展了2024年春节、藏历新年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春季农资打假联合监督检查。

  

  检查组由区农业农村厅普珍副厅长带队,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拉萨市城关区、达孜区部分蔬菜大棚、屠宰场、批发市场、超市,辖区内农药、兽药、化肥、农膜、饲料、增殖放流鱼苗等农产品、农资经营企业和门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重点品种经常检出问题农药清单,假劣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非标农膜的鉴别方法等。了解春节、藏历新年前重要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基地和屠宰场节日保供情况,豇豆种植意愿。查看生产主体是否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执行农药使用间隔期、兽药使用休药期制度,农药、化肥、兽药等农资采购是否索票索证并建立使用台账,土著育苗来源是否合规。检查农资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农资进货、销售台账,农药、兽药销售是否做到实名购买登记,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情况,是否存在销售0.01毫米以下非标农膜情况。暗访当地农资流动商贩及违规经营、推销禁用农药等农资情况。查看生产主体销售农畜产品是否规范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场经营主体是否“索票验证”、是否亮证销售。

  

     此次检查出动车辆5台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家,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检查组抽检农畜产品8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检查中对个别蔬菜种植散户生产记录不规范、农资经营店存在过期农药、承诺证亮证销售不到位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教育和处置。

  

      通过检查,对进一步增强群众农安知识、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对违规经营者形成震慑,营造了春节、藏历新年前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良好氛围,为春季农牧业生产农资安全供应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tpxw/202402/t20240204_402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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