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责

时间:2024-04-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4点: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起草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3.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

4.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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