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明确 农村村民自建房申请流程

时间:2024-04-0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了帮助广大村民更好地了解自建房申请的流程和规范,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特此发布了《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阐述了农村自建房申请流程,旨在确保村民能够清晰、有序地进行申请。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明确 农村村民自建房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与途径

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首先需要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所在地区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们就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集体讨论与公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并对讨论结果进行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经过集体讨论和公示后,申请材料会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乡镇村民自建房管理机构会组织现场勘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4、审批结果及后续手续

若审查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会依法批准建房申请,并按照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若审查未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会及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不予批准的理由,让村民了解原因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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